教务处《关于下放调课审批权的通知》

时间:2019-03-20浏览:579

各学院、全体教师: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即日起将调课审批权下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调课应参照《湖北经济学院调课管理规定》.docx进行申请。

二、学院应规范教学管理,严格控制调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三、教务处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统计通报各学院调课情况。学院调课情况将作为对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调课审批权下放后,试运行正常,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湖北经济学院调课管理规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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