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8-09-12浏览:367

有关同学:
    2007-2008第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已经排定。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补考对象为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含已办理正常缓考手续的学生);
    2、旷考课程、舞弊课程、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不能参加补考。

二、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为9月20-21日;体育课为9月26日。学生可上网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请相互转告。

三、考试组织和其他工作
    1、各院(系)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统计本院(系)所属课程不及格人数(含缓考人数),于9月14日前按每门课程(包括学校考试课程)不及格人数的最大值准备试卷的份数。
    2、各院(系)要根据考试时间及各门课程不及格的人数合理安排监考教师及考场,考场的安排由院系与教务处统一协调落实,各院(系)将补考安排表于9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各院系安排表汇总后及时在网上发布,以便于补考的学生及时了解补考信息。
    3、请有监考任务的监考人员于开考前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并按要求调整学生座次。
    4、补考是学校的正常考试,学生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在指定的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学校将进一步加大考试巡视力度,加大对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罚力度。
    5、因本次考试时间短,补考涉及面广。有少数学生在同一时间内有多门课程补考,请与开课课程院系教学秘书约定好补考时间,并优先补考公共基础类课程,比如数学类,外语类等。
    6、所有补考的课程需在第四周(9月22-9月26日)完成阅卷、建档等工作,补考成绩将于9月30日前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让补考学生及时了解补考成绩。
    7、缓考成绩评定需参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8、9月20、21日有课的班级照常上课。

四、考试违规处理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本次补考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五、补考、缓考工作量统计
    补考工作结束后,各院(系)于9月25日前将本次补考工作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量统计报教务处。

六、其它
    管理技术学院学生补考由管理技术学院教务部和课程所在院系负责。
 
 
                                             社会科学系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补考安排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