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6-10-27浏览:551

 

各直属工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11月15日文件通知精神,今后在没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全省每年只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慈善捐赠活动。活动的名称为“慈善一日捐”。按照鄂慈函[2006]37号通知要求,2006年开展以“关爱两孤,共享和谐”为主题的捐赠活动,募集孤寡老人、孤儿专项救助基金,由省慈善总会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范围 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募集资金为主。全校在编教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

    二、募集办法 由各直属工会负责此次捐赠资金的组织和收缴工作,于2000年11月2日前将各部门《捐赠情况表》与资金送交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搂6楼615室)。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