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教学奖励工作,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专心教学、乐于教学,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将对2021年度教学获奖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统计时段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获奖统计类别
获奖统计类别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荣誉奖以及其他教学奖,具体项目见《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附件1)规定。
三、获奖统计程序
1.教务处负责统计校级教学荣誉奖(含校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学奉献奖),校级授课竞赛奖,校级年度优秀教学奖,优秀实习指导奖,优秀毕业论文指导奖,优秀导师奖,获奖教师以学校发文为准。
2.各学院负责统计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荣誉奖,省级授课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和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其中学科竞赛指导奖只统计《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学科竞赛目录》规定的项目,同时审核获奖教师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
四、获奖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附件2)执行,集体获奖项目由负责人分配到具体成员。
五、其他事项
11月26日前,各学院下载填写《2021年度教学获奖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连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版和复印件一并报送教务处质量办(B-201)。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