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29浏览:1113

来源:教学建设办公室

各校内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考核

1.各校内单位负责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细则由各单位自主制定,考核方式一般采取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学院考评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附件2)。

2.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成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暂停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整改合格后予以补发。

二、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

各单位结合考核结果,认真开展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报告内容为本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以及主要的改革建议。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要求面面俱到,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篇幅1500字以内。

三、材料报送

12月15日前,各学院需将附件1及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304),附件1、附件2及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以“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wangting@hbue.edu.cn。

联系人:曾菡,舒昊,王婷婷;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