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教学任务已落实,现将课程重修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形式
1.报名人数10人以上的课程采取组班辅导重修,10人以下的采取个别辅导重修。
2.报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已报名课程重修形式。其中,组班辅导重修课程在课表上显示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个别辅导重修课程在课表最下方显示,如:其他课程:中国近现代纲要★张三(共11周)/5-15周/个别辅导重修。
3.《企业沙盘推演(初级)》重修将安排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4. 中美合作班《★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管理系统、技术和数据》三门课程,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不安排重修,已报名学生请于下学期重新报名。
二、组班辅导重修注意事项
1.组班辅导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已排定,请任课教师、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按照课表上课。如果重修课程门数较多,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协商具体上课时间。
2.组班辅导重修课程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个别辅导重修注意事项
1.个别辅导重修课程已排定辅导教师,学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见附件),并于10月2日前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辅导重修确认手续,确定具体辅导时间、地点。
2.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辅导教师一份,该表作为教师辅导学生重修过程的记载依据,须详实准确。辅导教师可选择集中辅导、个别辅导、单元测验或布置作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日常学习进行辅导。
3.个别辅导重修课程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及考试材料交学院存档。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