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04浏览:961

 根据校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在编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人员应根据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1.评审条件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鄂经院发〔2021〕17号)执行(职称申报类型与教师现岗位类型须一致

  2.水平能力测试

  以评教评学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在近两学年学生评教中有2个学期在本院系后10%的认定为水平能力测试不合格。

 三、申报材料

 1.按照2022版《综合情况一览表》填写要求,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成果。

 2.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学院将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材料目录与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与公示工作,保证材料完整真实,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10月4日至10月10日,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2.材料审核

  10月11日至12日,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学术委员会评议

  10月13日,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评价依据,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审议通过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4.党总支会把关

10月14日,学院党总支会议对申报人员从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把关,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

  5. 党政联席会审议

  10月14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推荐结果进行审议。

  6.材料公示

  10月17日至10月19日,将排序结果和《综合材料一览表》在学院公示3天。

 7.结果上报

 10月2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排序汇总表(花名册)及公示情况报送人事处。

 五、有关规定

  1.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原则上不允许破格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

  2.从外单位调入我校或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的申报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方可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参评业绩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与所在学科高度相关的成果,截止到2022年11月15日。

 4.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

    5.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

  6.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