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召开加强学风建设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21

校内各单位:

     学校决定,3月22日(星期四)下午2:10召开加强学风建设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学术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各院、系、部全体教职员工(含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商学院); 3、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4、教务处(含督导组)、评建办、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5、学生代表。

    三、会议议程 1、经验交流(外语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商学院); 2、吴少新副院长宣读有关文件; 3、梁前德副院长作《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说明; 4、许建国院长作动员报告; 5、周元武书记作总结讲话。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下午1:50进场,并在指定位置入座。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按时到会,并统计本单位到会人员,除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外,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3、院长办公室负责统计各职能部门到会人员。

    五、各单位座位分布 1、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第1排中间1-27号; 2、教务处(含督导组)、评建办、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人员在第2排; 3、管理技术学院教职工在第3排; 4、法商学院教职工在第4排; 5、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在第5排; 6、经贸学院教职工在第6排; 7、金融学院、法学系教职工在第7排; 8、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8排; 9、会计学院教职工在第9排; 10、信息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10排;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外语系教职工在第11-13排; 12、艺术与传播学院教职工在第14排; 13、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15排; 14、学生代表在第16-28排。

 院长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