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9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指导各学院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若干意见,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

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互为补充,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承担着独特的不可或缺的育人功能,必须加强。我校一直十分重视通识必修课的建设,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与学生的学习需求有较大差距,集中反映在数量不充足、体系不完整、开课无保证三个方面。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通识教育已经是我校目前的短板之一,要结合本学院的学科特点,从学校大局和人才培养的高度出发,分析问题,挖掘潜力,出台措施,动员所有教师积极参与,力争多开课,开好课,为大学生的成人成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

1.立足自建

要坚持立足自我,自主建设。要立足本学院教学实际进行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既保证数量,又保证质量,还要结构合理。对于应当开设但当前确有困难的课程,要做好课程建设规划,主动引导开课方向和教学团队建设。

2.准确归类

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新规定的五个模块的内涵,对本学院所开设的所有通识选修课程进行模块化归类管理。419日教务处下发《各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明细表》,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删减和修改,并对课程进行准确的归类。考虑到学生“全模块修读”的选课需要,各类模块均需要开出一定数量的选修课,在全校层面做到合理的结构配置。我校财经类学科特点造成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各学院在分解课程建设任务时,要保证各模块课程数量基本均衡。

3.学院平衡

各学院都有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任务。由于课程学科属性差别,各学院通识选修课建设工作量有所差异,但总体上要相对平衡。承担通识教育任务较多的学院,要开出更多的上层次、有品味的“大课”;任务相对较少的专业学院,更要从学科知识交叉融合角度,挖潜创新,在确保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增加课程数量,并开出一定数量的面向全校学生不需要先修课程的特色课程。

三、建设任务

1.补足数量

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库中现有各类通识选修课386门(含教务处直接补充引进的免费在线开放课程37门),但每学期能够顺利开课的仅150门左右,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学生选课困难。考虑到今后学生“全模块修读”的要求,通识选修课程库的规模应达到400-600门,方能满足学生选课需要。差距十分明显,数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学校将下达课程建设的刚性任务,请各学院务必克服困难,制定三年的通识选修课建设规划,并落实到相关的系(教研室)和课程负责人,保障课程供给,确保学生修读需求。

2.模块均衡

根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将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划分为五个模块,要求学生每个模块必须至少选修2个学分方能毕业。为保证学生修读需求,各模块内课程数量要相对均衡,各学院应当在各模块中尽可能均衡建设。各模块内涵如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模块

模块内涵

通识选修课程

人文与社会

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与心理健康教育等

艺术与欣赏

艺术、美学、设计、鉴赏类等

自然与科技

数学、物理学、化学、电子学、信息学、工程技术、生物学、营养科学、医学与生命教育等

表达与沟通

外语、写作、书法、沟通、礼仪、体育等

创新与创业

创新、创业、就业、职业技能训练等

3.确保开课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课程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作如下规定。

1)凡新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三年内继续享受1.1的课程系数;对通识选修课做专项评比,对教学管理规范、学生评价好的课程,系数增加0.1

2)通识选修课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六大课程类别之一,是所有学院和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凡拒绝承担学院指定的教学任务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职称晋升时,教务处不出具教学任务合格证明。

3)所有已开出的课程,未经批准,不得停开。坚持不开者,视为拒不承担教学任务。

4)通识选修课建设、开课等情况列入对学院的绩效考核体系。

5)学院应当把通识选修课建设开课情况纳入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体系。

四、具体工作安排

1.此项工作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步部署。学院要统筹规划,确保落实。

2.每门课程必须有课程负责人(负责拟定课程简介、确定学时学分,制订教学大纲等工作)、拟开课时间(分别填写201820192020年)、开课学期(分别填写春季、秋季或全年)。

3.鉴于目前全校通识选修课学位数比较紧张,为保证老生顺利选课,各学院以往在秋季开课的课程2018年秋季必须开课,并有新开出课程。

  

附件:各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明细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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