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6-05-12

校内各单位:

         2016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为主题,以打造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版”为主线,加强对武汉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法治城市建设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主要分为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依据,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社科基金项目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本《课题指南》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不得偏离指南规定范围。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为增强社科成果研究的及时性,市社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在8月和12月,组织两次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六、学校截止时间

各申请人需于62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成果要报》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提交至科研处503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课题指南.docx

2、【武汉市社科基金】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6年512